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施工圖審查制度改革要求,根據《浙江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健全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機制的通知》(浙建〔2023〕6號)、《進一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杭建設〔2024〕137號)等文件規定,市建委牽頭制定了《杭州市取消施工圖市查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質量抽查管理辦法(試行)》,現正式印發。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市取消施工圖審查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質量抽查管理辦法(試行)
一、總則
(一)為貫徹落實施工圖審查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強化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勘察設計單位主體責任,規范杭州市取消施工圖審查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質量事后抽查工作,根據《進步優化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及施工許可辦理的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施工圖設計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簡稱施工圖)抽查,是指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審批權限,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施工圖審查機構,在規定期限內對取消施工圖審查項目在浙江省工程建設全過程圖紙數字化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圖審系統”)存檔備查的施工圖進行質量檢查,并出具抽查意見。
(三)抽查標準與圖審標準一致。抽查比例不低于取消施工圖審查項目總數的70%。
二、工作流程
(一)建設單位應通過圖審系統開展項目申報,并將相應階段施工圖等材料上傳圖審系
統。由關聯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對項目是否符合取消施工圖審查條件進行判定,對符合取消施工圖審查的項目在圖審系統進行抽簽。被抽中項目,由施工圖審查機構自抽簽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抽查,通過圖審系統向勘察設計單位出具《施工圖抽查意見》,同步告知建設單位、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勘察設計單位可按照《施工圖抽查意見》要求先行整改。
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下達責令整改。
(二)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依法處理,并將不良信息記入單位信用檔案。
(三)勘察設計單位整改結果應通過施工圖審查機構的復核,并在圖審系統完成設計變更。整改內容涉及已完成施工的,建設單位應同步落實現場返工整改。
三、監督管理
(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統籌全市施工圖抽查工作,及時完善圖審系統,強化全過程在線監管。
(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將抽查情況對外公布,區、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定期將抽查情況報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三)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處理施工圖抽查工作中違法、違規行為的檢舉和投
四、附則
本辦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附件:1.四施工圖抽查意見(模板).doc
2.畫]責令整改通知書(模板).doc
3.畫 抽查確認單(房建、消防、人防、市政).doc
四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杭州市取消施工圖審查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質量抽查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杭建設發(2024】284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