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設局)、杭州市園林局,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
為充分發揮品牌工程的示范引領作用,提高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水平,根據《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考核認定辦法》,現就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以下簡稱錢江杯)考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推薦范圍
(一) 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間通過竣(交、完)工驗收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能源、園林、農村住房等工程建設項目,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不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應完成竣工驗收備案;住宅工程應交付使用滿一年。
(二)已經參加過錢江杯考核認定而未通過的項目不列入錢江杯考核推薦范圍。
二、申報及考核推薦程序
(一)企業申報。申報企業通過“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進行網上申報,申報材料和申報程序見附件3。
(二)考核推薦。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和省級相關廳局(以下簡稱推薦單位)結合日常管理情況,按照《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考核認定辦法》和《2024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考核認定細則》(附件2)要求,對申報項目進行考核,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填寫考核意見。推薦單位應擇優提出錢江杯推薦名單,并在本部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后,將符合要求的錢江杯推薦項目名單(按質量水平高低排序)及推薦函報送我廳。
三、工作要求
(一)推薦單位要認真組織做好本年度錢江杯申報及考核推薦工作,規范考核推薦程序,認真把關,嚴格推薦,不得限制排斥外地企業承接的項目參與錢江杯考核認定。
(二)推薦單位應對參加考核認定項目申報條件符合性、資料完整性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認真核對,重點核查項目申報條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甩項申報”“搭車申報”等問題。發現存在項目“甩項申報”“搭車申報”等問題的,一律取消該項目考核認定資格。
(三)推薦單位要嚴格按照推薦分配名額數(附件1)推薦項目,推薦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省企業在境外承建的工程參評“錢江杯”的,名額不限、不占指標,考核認定條件見附件6。
(五)我廳將對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報送的推薦項目適時組織專家進行實地復查。
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推薦資料報送至我廳質安處;園林工程推薦資料報送至我廳城建處;農村住房工程推薦資料報送至我廳村鎮處。
廳質安處聯系人:童春明,聯系電話:81050845;
廳城建處聯系人:徐 劍,聯系電話:89892198;
廳村鎮處聯系人:吳宦漳,聯系電話:81050862。
聯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區密渡橋路51-1號。
附件:1. 2024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考核推薦分配名額表.docx
2. 2024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考核認定細則.docx
3. 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申報材料及申報程序.docx
7. 2024年度浙江省建設工程錢江杯(優質工程)考核推薦工程匯總表.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