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建設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專家庫建設,根據《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施行)》(浙人社發〔2020〕47號)等文件精神,現商請各市及有關單位推薦若干名專家為建設工程專家高級職稱評委會專家庫成員?,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學術作風和職業道德。
(二)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專業理論水平,在業內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獲得省部級以上人才榮譽的優先考慮。評審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1。
(三)推薦為正高工評委會專家庫成員的,應取得建設工程專業正高級職稱并任職 5年以上(建筑裝飾、建筑機械、建筑材料、燃氣工程、白蟻防治等5個專業可放寬至任職3年以上);推薦為高工評委會專家庫成員的,應取得建設工程專業正高級職稱并任職 1年以上(建筑裝飾、建筑機械、建筑材料、燃氣工程、白蟻防治等5個專業可放寬至取得建設工程專業高級職稱并任職3年以上)。任職年限計算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本人自愿,健康狀況良好,能夠履行職稱評審工作職責,年齡在55周歲以下(1969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職人員。
二、專家職責和任務
(一)受邀參加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會議并對參評人員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
(二)為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職稱制度改革提出咨詢和建議。
(三)對所知悉的工作決策事項及資料履行保密義務。
三、推薦程序
推薦采用自我推薦、單位審核、設區市建委(建設局)或省直有關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一)專家本人填寫《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專家庫成員推薦表》(見附件2,以下簡稱《推薦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后,按隸屬關系報設區市建委(建設局)或省直關單位。
每個企事業單位同一專業推薦人數不得超過1人(2022-2023年同一專業已推薦過專家的,不需再次推薦)。
(二)各設區市建委(建設局)或省直有關單位審核同意后,于2024年4月20日前將推薦對象的《推薦表》掃描件和匯總表(見附件3,word版)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
(三)省建設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辦公室對推薦對象有關材料進行復核,擇優遴選推薦人選,分別納入建設工程專業正高工、高工評委會專家庫。
聯系電話:0571-89985221,電子郵箱:13336675591@189.cn。
附件:1. 評審專業參考目錄.doc
2.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專家庫成員推薦表.doc
3.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專家庫成員情況匯總表.doc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3月4日